市场价格: | ¥1200 | ||
申请递交: | 本人递交 | 预约时间: | 无需预约 |
工 作 日: | 5-11天 | 有效时间: | 使馆批 |
最多停留: | 按申请 | 入境次数: | 单次 |
服务区域: | 广东、福建、海南、广西为广州领区受理;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为上海领区受理;重庆、甘肃、陕西、四川、云南和贵州为重庆领区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官方邀请函或普通邀请函(可二选一)
官方商务邀请函,即VU1表格,需邀请人认真填写完整每一项问题,并在相应的地方签字盖章,同时以PDF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馆邮箱:广州cangkl@um.dk ;(请在网站下载填写)
普通商务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
4、回国保证;
5、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