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 | ¥1200 | ||
申请递交: | 委托代交,提前预约 | 预约时间: | 客服查询 |
工 作 日: | 5个工作日 | 有效时间: | 1年/3年 |
最多停留: | 90天 | 入境次数: | 单/多次 |
服务区域: | 现只受理常驻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湖南、贵州、云南的申请人 |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3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并且有持照人签名,领馆有权拒绝接受有污渍的、损坏的或者是破损的护照。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葡萄牙文/英文
(1)需用邀请公司的便笺纸打印,上面有邀请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b、此次商务访问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活动,访问期限(从什么时候至什么时候,逗留多少天);邀请方的CNPJ号(税务注册码)印章,;d、邀请公司应明确指出申请人来访巴西属纯商务会见,而并非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3)落款处需打印上巴西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名字和职务以及巴西的ID号码(即“RG”号码);打印后签上邀请人签名和盖上邀请方的CNPJ号(税务注册码)印章
需公证成葡萄牙文/英文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便签纸上要印有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内容包括: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中国公司的经营性质;
(3)在巴西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在巴西公司的职务;
(4)赴巴西的目的并明确指出在巴西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往返时间、目的;
(5)申请人所在公司必须在单位证明信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西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
(4)落款处需有公司高层领导的亲笔签名,打印高层领导名字的中文和拼音,打印职务的中文和英文,加盖公章;最后并经公证处公证。
PS:派遣函的“公证事项”必须是:“签名、印鉴”,领事馆不接受公证事项为“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派遣函公证书。
如果派遣信中没有涵盖以上信息,签证申请将不会被领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