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 | ¥1400 | ||
申请递交: | 无需面试 | 预约时间: | 无需预约 |
工 作 日: | 领馆定 | 有效时间: | 3个月 |
最多停留: | 1个月 | 入境次数: | 单次/多次 |
服务区域: | 按照护照签发地划分领区:广东省、广西省、福建省、海南省、为广州领区受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为上海领区受理;其他为北京领区受理 |
1、单位证明信需经过中国公证处公证。
单位证明信原件,附上译文(英语或者西班牙语)
(1)用公司便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
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工作年限以及出境记录(在北京领馆递交的在职证明不需要写出境记录);
b、此行的具体起止时间,目的以及行程(访问目的需要详细写明);
c、保证申请人会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时回国。
(3)落款处需有公司代表姓名拼音拼写(打印)、签名、职务(打印)、公司名称(打印)并加盖公章,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在北京领区递交的,单位派遣信也可由贸促会认证)
1、外方邀请原件 需要经过智利公证处公证,智利司法部和外交部认证
(1)需用邀请公司的便笺纸打印,上面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
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b、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
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
d、回国保证
(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邀请人的姓名及签名。